天富电梯_新能源汽车投诉三大关键词

1.电池衰减

山东潍坊地区的桑先生,于2016年8月购买了众泰汽车旗下的E200纯电动汽车,根据其描述,在使用10个月左右,行驶1.9万公里之后,该车型电池经常故障、车辆无动力输出,在4S店检查发现是动力电池问题。

桑先生表示,由于4S店不能拆解电池,至于电池出了什么问题并不知晓。

桑先生对此反馈的情况是:众泰汽车企业售后方面表示因为电池组有剐蹭就是人为原因,电池不给保修,因为撞击对整个电池组有冲击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也不予维修。企业售后只是电话通知不保修、不维修的情况,拒绝出具书面通知。

对此,桑先生对企业在没有对电池组进行拆解、检测的前提下,就得出人为原因不予保修的结论表示难以接受,桑先生申请企业对电池进行检测,企业售后表示需要车主自费将电池组拆下来物流发送到杭州。

桑先生对此表示,该车型属于三门代步小车,离地间隙很小,而电池组又设置在底盘下方,行驶过程很容易磕碰的电池组,因为这样的原因不予保修和维修,加上换一套电池的成本在6万元左右,已经超过该车型当时补贴后购买的价格,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

点评:桑先生的情况很好地反映了目前纯电动车的最大隐患之一,动力电池的安全与成本,像桑先生这样遭遇外力磕碰之后的情况更为棘手。为了保证续航和空间,多数纯电动车的电池组选择布置在底盘正下方,而我国不少地方的路况并不理想,底盘磕碰成了家常便饭。因此,消费者实际购买纯电动车之前还需综合考虑使用环境等,从安全角度而言,受到撞击过的动力电池确实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此,桑先生合适的选择依然是将动力电池寄回企业检测。

2.电机问题

来自山东青岛的王女士于2017年9月29日购买了北汽新能源旗下EU系列新能源轿车,根据王女士的投诉显示,该车辆提车当天就存在“中控屏幕经常启动车辆后屏幕未启动”现象至今。车辆行驶至4999公里数时出现屏幕显示红字电机过热现象,并到购买店进行维修,维修后又行驶了1000公里左右,再次出现屏幕显示点击过热现象,此后该车启动出现多次未正常启动现象。

对此,王女士要求退掉该车,另本来已在原购车店订第二辆该同等型号车辆,同时要求退掉第二辆已订车辆。然而,根据该投诉网站上的反馈信息,王女士2017年11月18日投诉,北汽新能源企业方至今没有反馈任何信息。

点评:从王女士两次订车来看,其对新能源产品的认可度还是颇高的。记者观察发现,北汽新能源在该投诉网站上的客户投诉基本都处于企业未处理的状态,在“汽车投诉网”上共显示20条有关北汽新能源的投诉案例,均处于企业处理状态,其中最早一例投诉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至今也是无人问津。数据显示北汽新能源在2017年共计产销103199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占据国内2017年新能源车23%的市场份额,连续第五年位居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第一。只是,对消费者的投诉采取不予理睬的方式,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和企业自身的未来都是没有好处的。

3.销售政策

来自深圳的宾女士一行10人于2017年11月11日在深圳罗湖区金俊迪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公司4S店)订比亚迪系列宋DM豪华型车10台,当场各交了订金5000元整,双方有签订购车协议,并就提车时间对方有在协议上面注明10-15个工作日后提车,但直到2017年12月25日也没能提车,每次催促4S店都说厂家还没发车,而且也不能告知厂家没发车的理由和后续厂家的发车计划。宾女士表示,由于长时间都提不到车,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依据双方签订的订车协议,上面有写明“因为政府政策或者厂家原因,店方不承担责任”字样,所以4S店对我们的诉求一直采取拖延政策,答应的提车日期也保证不了。

宾女士咨询律师表示,这是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该订单免除4S店责任的霸王条款无效。

根据反馈内容显示,比亚迪企业方面积极配合,尽快解决了消费者提车问题。

点评:事实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新能源汽车产品,因此,当消费者大量涌入的时候,企业和4S店的服务与意识或许还没有到位,就像此次比亚迪4S店在新能源产品上的准备不足,导致消费者长时间不能提车,与此同时又制定了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虽然最终企业解决了提车问题,但是汽车消费特别是涉及售后保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该4S店如此操作的结果就是失去了这10个客户,实际上得不偿失。

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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